Saturday, November 05, 2005

聚會與煙

今天跟一班朋友聚會,半年沒見卻彷彿隔了很久,有的胖了,有的纖瘦了,更有一位已成為腹大便便的待產媽媽呢!回想起來也感很奇妙,我在那家公司工作只有一個月,事隔三年,一大夥人仍然會見面,跟他們的聯誼比現職兩年多的同事還要多呢!

今夜我們先到大排檔吃海鮮,再到一家小K Bar狂歡,由於當中有孕婦的關係,在她所處的場所,朋友們都不可抽煙,對我這個非吸煙者來說,當然是好事喇!在K Bar內,我們訂了一小房間,當然也是禁煙,因此喝了點酒的朋友都得到房外吸煙。當孕婦一走,他們都急不及待拿起煙來吞雲吐霧,房間轉眼間便煙霧迷漫了。

我在想若日後實行「室內場所全面禁煙」的話,酒吧可真是很慘呢!我贊成辦公室、餐廳等禁煙,因為逗留在餐廳的時間短,在辦公室職員也好像沒有選擇權;可是酒吧、卡拉OK是狂歡玩樂的地方,沒有煙他們又怎能狂歡?沒有他們我又如何盡興呢?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一向反對吸煙, 因為實在想不著一個好處. 實際上吸煙會令人死亡, 所以吸煙的行為我就認為應該定為犯罪, 要坐監. 身邊的人因吸二手煙而死亡, 吸煙者應該要被控謀殺.
最近很多食物都有毒, 牛肉, 豬肉, 家禽, 魚等等....其實不知道為何這班吸煙的人要緊張, 因為最毒的物品他們已在每天吸食啦!
對於在我面前吸煙的人, 我就覺得他們是有預謀地慢性謀殺我!
真的須的很討厭吸煙的人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