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March 27, 2009

官粗相唬何時了?

自新一屆立法會開始議事,我聽不到任何有建設性的批評,也沒有任何實質的政策落實;一切謾罵、紛爭都流於膚淺,儼如小學生的糾紛,浪費納稅人金錢。

社民聯口口聲聲代表弱勢社群發聲,為窮人爭取權益;
稍不合意便大鬧議會,阻礙議程推進,
以粗言穢語辱罵他人,挑戰一些與大局無關的限制,
故意以諧音來挑起紛爭,更是無聊兼可恥!

請別再宣稱代表弱勢社群,人窮並不代表沒修養,
難道窮人看人不順眼,便可放聲破口大罵嗎?
在議會內,姑且作出這種行為,
在議會之外,豈不是作奸犯科也屬理所當然?!

為爭取權益,有不滿便擲蕉、搶稿件,阻礙官員發言;
這跟那些以維護國家安全為由,打壓言論、封鎖新聞的行為,有何分別?!

今天,看到一位年輕母親大聲喝鬧身旁兩三歲大的女兒......
「妖~那~媽~」
唉!何必呢?

有時候,講粗口以洩心頭之憤是無可口非,
然而,以粗口辱罵他人,不管任何場合,
明知會礙事又沒有實質作用,又何苦要講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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